9日上午,準備買二手房的周先生到南京仙林某小區住戶家裡外接式硬碟看房子,看過房把包忘在房主家了。當他詢問女房主時,她卻不老實,堅稱沒看到。民警在學則路地鐵站找到女房主詢問時,恰巧旁邊有一家超市,民警憑職業敏感推測女房主把包藏進超市儲物櫃,果然如此。
  當天上午,仙林派出所接到周先生報警稱,自己錢包丟了,裡面有11000多元現金和銀行卡、身份證。周先生與民警見面後,他說準備買二手房的。早晨,約好去仙林某小區的劉女士外接式硬碟家看房子。看完房子回到家才發現,自己帶過去的手提包忘在劉女士家了。“我清楚地記得包是放在劉女士家的桌上,出來時忘了帶出來了。”周先生說,他急忙聯繫劉女士,她一口咬定沒看到錢包,雖然明知對方在撒謊,但也沒轍,只能向警方求助。
  民警來到劉女士所在小區協調小區物業調取了該幢樓下監控錄像。監控錄像顯示,周先生在進入該幢樓時確實拎著一個包,但出去時是兩手空空。不久以後,畫面中又看到劉女士從樓里走了出來,背著固態硬碟手袋在樓幢口東張西望,並向監控探頭看了幾眼。見此情景後,民警立即撥通劉女士電話,向她詢問情況。此時劉女士正準備到學則路乘地鐵外出辦事,民警讓她在地鐵站稍等片刻,民警馬上帶著周先生一道向學則路地鐵站趕去。
  民警到場後,劉女士仍說自己沒有見過錢包,並主動將自己攜帶的包打開讓民警檢查。考慮到劉女士不大可能將錢包扔掉,也不可能藏在家裡,很可能存放竹北買房子在某處。這包會放在哪裡?民警在思索時,恰巧看到地鐵站周邊只有一家蘇果超市。憑著職業敏感,民警猜想劉女士很可能將東西放在了超市的儲物櫃里。當民警提出到超市去檢查時,劉女士滿臉驚訝地問:“您是怎麼知道的?”
  隨後,劉女士坦白自己確實因一時貪念將錢包拿走,存放在超市儲物櫃了,並立即將包取回還給周先生。周先生滿心歡喜,甚至要拿出2000元錢給劉女士作為感謝,她滿懷愧疚地拒絕了,並連聲道SD記憶卡歉。由於劉女士認錯態度良好並且還了錢,民警對她只作了批評教育。
  通訊員 棲文軒
  揚子晚報記者 任國勇  (原標題:男子看房後落下手提包 房主竟將包藏進超市儲物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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